說:
2  「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
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4 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
5 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
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6  祭司
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
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7 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(原文是公山羊);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8  「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
或是平安祭,
9 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10  「凡以色列
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12  因此,我對以色列
衣服,用水
洗
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
16  但他若不洗
衣服,也不洗
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」